近日,泰寧縣生態分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采砂案件,這是生態分局成立以來偵辦的首例生態類案件。 2018年6月4日上午,該局接舉報稱:有人在大龍鄉官江村渡口一帶采砂。警情就是命令,接警后,分局領導高度重視,指定開善森林派出所偵辦,民警們趕赴現場展開調查、走訪。 經查:犯罪嫌疑人雷某在2017年7月的至2018年6月,在未辦理的《河道采砂許可證》的情況下,擅自安排工人在泰寧縣大龍鄉2號橋附近河段及貓兒山附近河段,用采砂船采撈河砂共12船,約2400立方米,非法獲利約16.7萬元,雷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采礦罪。 目前,雷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下一步將移送檢察院起訴。 泰寧縣為踐行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的發展理念,建立生態公安、生態法庭、生態檢察、生態執法大隊“四位一體”生態保障機制,于2018年1月10日掛牌成立泰寧縣公安局生態分局。生態分局成立以來按照“河暢、水清、岸綠、景美”的目標,在生態執法過程中,堅持山、水、林、田、湖綜合治理,采取嚴格管山、依法治水、全面育林、“紅線”護田、科學控湖、平安景區等一系列有效措施,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,切實保護好泰寧的生態環境。(生態分局) |